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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需要再建空中连廊需相关部门指导

信件类型 咨询
提交时间 2025-07-15 11:06:22
信件摘要 为提高生产效率,需在1-2号厂房之间建设空中连廊,目前公司已竣工验收,请有关部门进行指导,支持企业生产需要,合法合规建设空中连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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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送部门:

  经咨询县自然资源局和住建局,现答复如下:请企业向自然资源局提供总平面图及设计方案办理工程规划手续,再向住建局审批窗口提供施工图报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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